延伸限制通行的路段和大桥
(一)往东延伸限制通行路段3条:塔头路(西起东大路六一路口,东至连江北路塔头路口),福新路(西起五一北路福新西路口,东至连江北路福新中路口),福马路(西起古田路六一路口,东至连江中路福马路口)。
(二)往南延伸限制通行路段7条:连江中路(北起国货东路连江中路口,南至江滨中大道连江中路口);六一路(北起六一路古田路口,南至上三路六一南路口);八一七路(北起八一七路古田路口,南至江滨中大道八一七南路口);白马路(北起白马路乌山路口,南至江滨西大道白马南路口);西二环南路(北起工业路西二环南路口,南至江滨西大道西二环南路口);国货路(东起连江中路国货东路口,西至八一七中路国货西路口);工业路(东起八一七中路国货西路口,西至杨桥西路工业路口)。
(三)往西延伸限制通行路段3条:杨桥路(东起杨桥路白马路口,西至洪山大桥杨桥西路口);乌山路(东起古田路八一七路口,西至江滨西大道乌山路口);上浦路(东起工业路上浦路口,西至江滨西大道上浦路口)。
(四)往北延伸限制通行路段3条:铜盘路(南起华林路北大路口,北至北环西路铜盘路口),福飞南路(南起铜盘路福飞南路口,北至北环中路福飞南路口),华林路(南起华林路六一路口,北至北环中路华林路口)。
(五)限制通行大桥7座:洪山大桥、金山大桥(含引桥)、尤溪洲大桥(含引桥)、三县洲大桥(含引桥)、解放大桥、闽江大桥、鳌峰大桥。
通行规定,在以上限行路段和大桥(含引桥)允许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通行。在以上限行路段和大桥(含引桥)与非限行道路相交的路口,允许摩托车、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横穿。除执行公务的警用摩托车外,违反上述规定在限行路段和大桥(含引桥)上行驶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有关规定予以处罚。以上所限行的“摩托车”指二、三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。
限行措施实施后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,采取先教育劝导,后查纠处罚的措施,在3月1日起实行严管严查。另外,警方提醒,警方将在限行路段路口和大桥口设置限行交通标志牌,请市民朋友注意按交通标志牌提示行驶,严禁摩托车、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驶入限行路段和大桥;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管理,路权明确,其合法通行权利受到保护,应挂牌上路行驶,并随身携带电动自行车行驶证,以确保在限行路段、大桥通行。
8月15日时的限摩限电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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